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一、申请人范围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认定机构
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三、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须提交下列文件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从本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格共三种,根据需要填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2
、申请者身份证明(选一项)
1)单位
同时选择性的提交以下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A4纸)
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A4纸)
民间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1份,A4纸)
台湾: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书(1份,A4纸当地法院)
香港、澳门: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当地律师行1份,A4纸)
外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1份,A4纸)
2)个人申请者------——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A4纸)
3
、源程序—1份,A4
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单面打印(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在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 (不需装订)。
4
、文档—1份,A4纸(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单面打印(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 页为段落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在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 (不需装订)。
5
、酌情提交以下申请文件(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选择提交以下文件):
a
、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1A4)
b
、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A4)
c
、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A4)
d
、其它证明文件

e、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四、《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填写指南
(一)软件名称栏:
1
、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
、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3
、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 GB/T13702 GB/4754 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
、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二)开发完成日期栏: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
、独立开发: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
、合作开发: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3
、委托开发: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
、下达任务开发: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六)继受取得权利栏,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始取得权利的不填写此栏):
1
、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
2
、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
、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
(七)权利范围栏:权利范围是指著作权人取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当注明具体权项,选择填写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
(八)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
1
、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需要说明以下五点)
a
、登记软件的适用行业和用途、主要功能的简要说明(不超过600字)
b
、登记软件的开发和运行的硬件环境(机型及CPU)、软件环境(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分类号(查我方提供表)、软件版本号(若不是原始版本号如,V1.0,还要提供原始版证明,见我方提供的证明)
c
、登记软件的编程语言及版本号,程序量(总条数)
d
、登记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e
、登记软件的零售价或者报价
f
、软件的全称(所有文件统一名称)、开发完成日期、发表(公开)日期;申请人、版权所有人及其地址,前2人若不是同一人,说明关系;
g
、著作权利范围:全部还是部分(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等部分权利)。
h
、签署委托代理书(我方提供)。
i
、注意:源程序或文档中不要出现外国公司名和人名。
(九)申请者栏:
1
、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
、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
、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十)代理者栏:
1
、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
、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
十一 ) 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鉴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交存方式有三种选择:
1
、一般交存: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 30 页。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 60 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一般情况下,程序每页不少于 50 行,文档每页不少于 30 行。选择一般交存不再填写本栏其他内容。
2
、例外交存:在栏中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并提供相应材料。
3
、封存:分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样品两种。选择封存源程序的,应填写页数。选择封存样品的,应提供光盘。

(十 二)申请人保证声明栏: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