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缴纳

什么是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是指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专利权所有人为了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费用。

缴纳年费的作用

       由于专利权是国家赋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时间内合法的技术垄断权,因此,正确、及时的缴纳年费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必要程序,如果不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会导致权利终止,专利权终止后,技术归入公知技术领域,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

年费的标准


收费项目

单 位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1

每年/每件

900

600

600

2

每年/每件

900

600

600

3

每年/每件

900

600

600

4

每年/每件

1200

900

900

5

每年/每件

1200

900

900

6

每年/每件

1200

1200

1200

7

每年/每件

2000

1200

1200

8

每年/每件

2000

1200

1200

9

每年/每件

2000

2000

2000

10

每年/每件

4000

2000

2000

11-12

每年/每件

4000

权利终止

权利终止

13-15

每年/每件

6000

权利终止

权利终止

16-20

每年/每件

8000

权利终止

权利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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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费缴纳的方式

 1、通过邮局汇款;

 2、通过银行转账;

 3、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

 4、我司代为缴纳。

1、年费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减缓,但仅限于自授权起三年的年费。

2、年费的减缓有以下几种情况: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年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年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年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年费。

3、应当及时的缴纳当年度的年费,错过缴纳期限会产生滞纳金甚至丧失专利权,年度的计算方式以专利申请日与当年的相应日为界,即从逾期的第二个月开始,逐月递增滞纳金的额度比例,基数为当年年费,逾期6个月后,官方会下达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4、当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下达视为收到之日起2个月期限内办理权利恢复,超过权利恢复期,权利彻底丧失,应当建立年费提醒机制,及时、快速的代为缴纳年费,避免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