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进入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
(三)《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操作细则》
三、申报条件
(一)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为新迁入、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首次认定、重新认定);
(三)同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一认定周期内只能在坪山区获得一次该项奖励。
四、审批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五、所需材料
(一)《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二)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三)2018年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成功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还须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五)进入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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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时间办理时限
定期申报,成批处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咨询电话
0755-8520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