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2019年度奖励入围500强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上一年度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0强”企业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3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奖励;企业若先符合“中国500强”奖励条件并申请获得了500万元奖励金,往后年度又符合“世界500强”奖励条件,可按就高原则再给予10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世界500强”奖励的企业须为上一年度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为准。申请“中国500强”奖励的企业须为上一年度首次入选“中国5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的为准。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500强企业奖励)》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申请首次入选“世界500强”奖励的企业还须提供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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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理时间
(一)项目在上一年度发生的,受理时间截至:2019年9月28日;
(二)项目在本年度发生并已完成的,受理时间:2019年10月1日。
七、咨询电话
0755-8520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