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2019年度资助高增速工业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上一年度获得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资助的企业给予配套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3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上一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以上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最高给予250万元配套资助。对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且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以上的深圳市非百强工业企业,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其中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的最高资助150万元,不足10亿元的最高资助5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获得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资助。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高增速工业企业配套资助)》;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上一年度获得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资助的证明材料(含资助文件、资金进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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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理时间

(一)项目在上一年度发生的,受理时间截至:2019年9月28日

(二)项目在本年度发生并已完成的,受理时间:2019年10月1日

、咨询电话

0755-8520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