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作品版权登记 

  美术作品著作权,又称之为美术作品版权。通常美术作品包括书法绘画作品、LOGO商标图案、纺织花样设计、卡通动漫设计、产品外包装设计等,由于美术作品与美术作品原件不可分离,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成为著作权领域的特殊问题,美术作品著作权必须面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我国目前相关著作权理论与实践存在严重误区,由此导致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侵害美术作品著作权人利益的事件频频发生。为了让自己的版权和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所以我们还是有必要去申请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美术作品著作权申请登记必备材料:

一、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1份(注明作品名称及创作完成时间,申请者签章);

二、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1份(注明作品名称,申请者签章);

三、作品登记委托书1份(委托方位置需盖章);

四、作品说明书1份(只需签章,不用填写,说明书范本见相关推荐);

五、设计作品彩色打印稿3份(A4,3张小图在尺寸10*13CM以内);

六、企业申请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需盖章);个人申请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外省户籍,需提交本省单位的工作证明),外国个人需要提交护照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图片打印稿一式三份,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受理美术作品著作权申请登记的单位为当地的国家版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