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2019年度资助参展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于申请单位上一年度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展会,属盐田区传统优势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给予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3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国内外展会按场租费50%的比例给予资助(最多补贴2个标准展位场租费或36平方米光地场租费的50%),每项展会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的参展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实验室、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新兴组织机构)。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500强企业奖励)》;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与租展方签订租用展位的合同或含展位费金额、展位面积的确认书复印件(验原件);

………………………………………………

六、受理时间

(一)项目在上一年度发生的,受理时间截至:2019年9月28日

(二)项目在本年度发生并已完成的,受理时间:2019年10月1日

、咨询电话

0755-8520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