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山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与认证奖励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为鼓励辖区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荣誉称号或获得知识产权认证资质,给予以下资助:
(一)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5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授予“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同一单位同年度获得一项以上荣誉称号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一次资助。
(二)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三)上一年度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区内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2、至少提供以下其一: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
(2)上一年度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 荣誉称号;
(3)上一年度获得由国家认监委批复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出具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证书上的“本次发证日期”为准,且证书上注册地址须在南山区内;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五、所需材料
1、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
4、国家、省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给有关部门发放的知识产权荣誉称号或认证文件(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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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时间
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10月9日
七、咨询电话
0755-8520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