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2019年度资助工业强基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上一年度获得深圳市资助的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的企业以及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的企业进行配套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3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的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资助。对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的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给予最高250万元配套资助。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已在深圳市获得国家工业强基项目资助。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工业强基配套资助)》;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在深圳市获得国家工业强基项目资助的证明材料(含资助文件、资金进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
六、受理时间
(一)项目在上一年度发生的,受理时间截至:2019年9月28日;
(二)项目在本年度发生并已完成的,受理时间:2019年10月1日。
七、咨询电话
0755-8520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