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2019年度奖励工业设计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上一年度经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认定的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进行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资助的iF金奖、红点之星奖、红点至尊奖、国家级工业设计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奖、iF和红点其它奖项、IDEA奖、GMark奖进行配套奖励;对上一年度获评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省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给予配套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3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奖励100万元。知名工业设计奖按以下标准给予配套奖励:iF金奖、红点之星奖和红点至尊奖,每项奖励25万元;国家级工业设计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奖,每项奖励5万元;iF和红点其它奖项、IDEA奖、GMark奖,每项奖励2.5万元。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省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分别配套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奖励的企业须为 上一年度被认定为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申请知名工业设计配套奖励的企业须于上一年度已获得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励。申请国家级、省级示范园区配套奖励的企业须于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工业设计奖励)》;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申报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奖励的还须提供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的认定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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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理时间
(一)项目在上一年度发生的,受理时间截至:2019年9月28日;
(二)项目在本年度发生并已完成的,受理时间:2019年10月1日。
七、咨询电话
0755-8520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