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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申请指南

一、扶持范围

已投产1年以上的企业或区内投产两年以上的企业新设立的子公司,购买设备或软件。

二、扶持标准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对购入的设备及软件系统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30%予以扶持,一般产业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300万元,龙岗区重点扶持的产业(特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生物医疗产业,互联网产业 ,航空航天产业)内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为500万元,对未取得市扶持的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扶持额最高600万元

企业的同一个技术改造项目,配套扶持和专项扶持不能同时申请。

三、申请条件

1.已投产1年以上的企业或区内投产两年以上的企业新设立的子公司,购买设备或软件,其中:

1)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安全设备、环保设备和用于信息化项目的相关硬件设备。

2)软件:包括:

①生产过程信息化、绿色制造信息化和研发设计信息化软件,如MES、PDM和PLM等。

②为实施信息化项目所采用的办公自动化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大数据分析,基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过程优化等(包括但不限于ERP、OA、CRM、和HRMS等项目)的软件以及信息技术开发、咨询、实施服务费、监理费及维护费。

符合上述条件中的设备和软件在一个申报期内(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投资额在80万元以上,且单位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单个软件价值在500元以上。

2.申报主体原则上必须是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且属于龙岗区鼓励类和允许类产业的法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特殊规定的除外。当年将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迁入龙岗区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可申请本政策扶持。

四、申请资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企业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4.上年度12月(含1-12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6.企业荣誉证书、专利及资质证书;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

、受理时间

第一批:2018年8月13日-8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12月10日-12月23日

、咨询电话

0755-8520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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