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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银政企合作项目申请
一、审批内容
银政企合作支持的科技研发项目贷款贴息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2〕123号;
(二)《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2〕125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五)《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2013〕287号。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银行放贷规模和科技研发资金年度贴息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审批机关入库审查、银行审贷、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审批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及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
(三)企业上年度6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民生科技领域的产品或服务;
(四)项目为科技研发项目;
(五)项目不在财政委托全贴息转贷款计划之列。
对符合以上条件,且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予以贴息资助。中小企业划定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1月4日-2月29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1月4日-2月29日
详情请咨询:0755-25205022